强迫症 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相的神经症。强迫症状的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,二者的尖锐冲突使病人焦虑痛苦,病人知道强迫症状是异常的,但无法控制、无法摆脱。患病率约0.3‰,男女性别无差异,以脑力劳动者居多。 (一)病因:未明。遗传因素、强迫性性格特点及社会心理因素均可在强迫症发病中起作用。约1/3患者病前具有拘谨、犹豫、节俭、过分仔细、要求十全十美的个性特点。 (二)临床表现: ①强迫观念:强迫疑虑:病人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,产生不必要的疑虑。强迫回忆:对做过的事或无关紧要的事反复回忆。强迫性穷思竭虑:对日常毫无意义的事件反复思考不能控制。强迫性对立思维:当出现一种概念时,会不由自主地出现另一种对立的概念。 ②强迫意向: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冲动要做某件事情,虽然从不表现行动,却使患者感到非常紧张和担心。 ③强迫行为:强迫计数:不由自主地计数。强迫洗手:因怕脏、怕细菌而反复洗手。强迫性仪式动作:以一种特殊的动作顺序完成某些行为。 (三)诊断与鉴别诊断:诊断主要依据:首先要有强迫性症状;强迫症状使患者工作、学习效率明显下降,或对日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;病程3个月以上;排除精神分裂症及脑器质性疾病的强迫性症状。强迫症需与恐怖症、精神分裂症等鉴别。 (四)治疗: ①心理治疗:针对强迫观念以支持性会谈为主,有报道认为思维停止技术有效。 ②行为治疗:针对强迫行为以反应阻抑法、系统脱敏疗法等行为治疗为主。 ③药物治疗:氯丙咪嗪治疗有效。 ④精神外科治疗:对顽固难治而又引起病人极端痛苦的强迫症,可试用精神外科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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